近日新闻对赵作海冤案关注的是很有力度,从蒙冤释放到政府赔偿再到元凶抓获,很是详细。我想说的是,对此我心里也不知道都有个什么想法 总之,很庞杂。感觉一下子并不能完全的说出来。
此案翻案缘起当日被认定死亡的人重新回到当初被杀之地,死亡的被害人重现人间了,那么当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今的罪犯的赵作海杀的是谁,当初的被害人又是谁。似乎这些个离奇消失了十几年的谜团对河南商丘的警察来说还真是算不得什么谜团。只是三十天时间,就成功攻破获了,3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包庇人员全部到案。效率不可谓不高,速度不可谓不快。和当初赵作海被判有罪一样的有效率。只是有所不同的是在此次案件的审理中,专家组侦查人员对涉案人员审讯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实施了我国目前最具有说服力的,最有影响力的也是最能体现程序公正的措施。貌似程序正义得到了尊重。
刑讯逼供,人权被公安机关忽视到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偷偷的哭泣,赵作海被多次刑讯逼供,得出来的犯罪事实,却只是因为政府所谓的办案效率。真是令人发指。作为一个学法律的,忽然间觉得自己的法律学的真的是不怎么透彻,说出来的话好像不存在什么法律逻辑。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基本上不存在在赵作海的这个案件中。程序不公正导致认定的发生的犯罪事实错误,实体上也就无所谓正义。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不遵守法律,如何教育我们每个公民知法懂法守法。那中国的法制建设该怎么样继续下去。也不得不说的是赵作海案件是少数,但是非主流的存在总是有他存在的渊源。不健全的不完善的法律监督机制和不称职的政府在这个案件中都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人民的公仆糟蹋人民的尊严,我们的政府到底该怎么样定义。
在赵作海释放之后获得赔偿之后,不知道是哪个有着良好素质的记着问赵作海,对释放和获得赔偿该感谢谁,赵大叔一时发蒙告诉记者该感谢政府,感谢党,时候赵大叔悔恨不已,他悔恨他凭什么感谢政府,感谢政府和党让他做了十二年的冤狱,坐到妻离子散吗?感谢政府给了他赔偿,好让他过好生活吗,这十二年可以发生的事很多,赵大叔十二年的自由就这样被收买吗?政府的诚意在哪里,公正性在哪里,政府应该公开道歉。
也许赵作海案件是反映了很大社会的以及法治的问题,这些都是政府在努力做好的,却也是屡见不鲜的,可以说赵作海案件不是第一发现的此类案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中国的法律一直在成长和完善,也一直在遭受人们的质疑。当然很多时候并不是法律不完善,是在实行时候,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刑法对刑讯逼供并不是没有明文规定,为什么还有执法人员明知故犯,这的确值得我们思考,法律与社会制度是配套而行的,特定的人群犯了罪却被以明显的方式忽视,默示表示可以包容犯罪行为,没有行而有效地制度规制人们的行为。逐渐导致成为一种行业规律,地方特点。不得不说这是很可怕的,也是值得关注的。如今公务人员的腐败已经不止在金钱方面,权利的腐败也在渐行渐远。不停有官员因贪污腐败行贿受贿被双规 被拉下马,政府不断的标榜自己的政绩,可是我想问,查处腐败真的值得高兴吗,值得表扬吗,如果没有腐败,从何查处。对于标榜政绩而言,是不是更应该注重于加强廉政建设。权利的腐败相对于金钱腐败更令人觉得恐怖。权力可以决定人的生死,金钱不能。希望我们会迎来一个朗朗乾坤在不久的将来,在中国这片广阔的疆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