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沦丧,非业不好,钱不多,弊在租房。租房而财亏,沦丧之道也。或曰:“青年互丧,率租房耶?”曰:“不租者以租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租房也。”
东①以房租之外,小则水电,大则网费。较东之所得与工薪而得者,其实百倍;租房之所失与买房而失者,其实亦百倍。则东之所大欲,租客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温饱之财。子孙视之不甚惜,倾以租房,如弃草芥。今日付五百,明日付一千,然后得一塌之安寝。起视门外,而房东又至矣。然则租客之财有限,暴东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食而元角分厘不剩矣②。至于沦丧,理固宜然。古人云:“以财事东,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此言得之。
齐某未尝租房,终继租客沦丧,何哉?与东而不助租客也。租客既沦,其亦不免矣。燕、赵等人,始有远略,能守其财,誓不租房。是故燕虽穷人而后沦,斯理财之效也。至燕以中介忽悠,始速祸焉。赵尝露宿于街,二病而三疾③。后燕借赵者再,赵某连借之。久赵意遂动摇,租房为安,惜其有始而无终也④。且燕、赵处天寒地冻之际,可谓无处安身,不得不租,诚不得已。向使三人各爱其财,勿附于东,中介不行,夏天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东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租房之财搭板房于桥下,以事东之心礼交警和城管,自搭板房,则吾恐房东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房东房租之所劫,日盘月剥,以趋于沦。为人者无使为无房之所迫哉!夫租客与东皆人民,其财弱于东,而有不租房而搭建板房之法。苟以男儿之大,而无一塌安身之地,是又在政客昏庸已!
注:①:房东
②:就算不吃不喝身上的钱也剩不下几个了。
③:赵某曾露宿与街头,还因此得了两三次病。
④:时间长了赵某意志动摇了租了个房子安顿下来,可惜他有好的开始却
没有坚持到最后。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小黑屋|手机版|联系我们|服务条款|隐私保护|帮学堂| 网站地图|院校地图|漏洞提交|考研帮
GMT+8, 2025-6-17 04:04 , Processed in 0.071747 second(s), Total 7, Slave 7(Usage:3M, Links:[2]1,1_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17 考研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