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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于科比,我总觉得勒布朗·詹姆斯太孩子气了,竟干些小孩子才会做的事情的。比如今年的全明星,他又跑到洛杉矶,一心想砸科比·布莱恩特的场子。
说到底,全明星也不过是娱乐大众的一场比赛,其重要性对球队和看破这些虚名的老滑头来说,恐怕连一场常规赛都比不上。君不见,诸如狼王、石佛、德国战车这些N届全明星的常客,有谁在这比赛上动了真格——这就像过年吃年夜饭时候动了肝火一般,不值杠。
话说,詹姆斯砸场可是有成功历史的,几年前他就在休斯顿丰田中心的场地上顺利从特雷西·麦格雷迪手上抢走了一座全明星赛MVP奖杯——后者关键时刻的三分未尽和好友韦德的助阵帮他成功“截胡”。
但是,这次,他可没有了当年的好运,因为他面对不再是那个睡眼惺忪,啥都不在乎的麦子,而科比——联盟一等一的强者,屹立在联盟顶端十几年不倒的绝顶SG。
或者这么说,当年的麦子也能匹配这样的形容词。那好吧,科比和麦子还有一点不同,那就是——他有一颗求胜欲望无比强烈的心房!
詹姆斯的挑衅激起科比的斗志,谁都知道这是联盟给他追平纪录的机会——他此前已经有三届全明星赛MVP在手,只差一场就能追平传奇球星鲍勃·佩蒂特所保持的四届的纪录了。而这次全明星又是在他的主场洛杉矶举行,联盟和斯特恩的心意都是毋庸置疑的。每个人都希望能看到他在这里如愿捧杯,毕竟78年出生的他,能站在这个舞台上的机会愈来愈少了。
但詹姆斯还是不知趣地跳了出来,他似乎也想要在这里捧杯。科比真的被激怒了,从赛场上的气氛和表现就能看得出来了,他打得极为卖力和认真,并抢了10个前场篮板——这在全明星赛上还是绝无仅有的纪录。
很明显,作为目前联盟的领军人物,他必须在他的地盘上捍卫自己的尊严和荣誉。
最终他也如愿取得对决的胜利,正如他职业生涯的每个求胜火焰在心中疯狂燃烧的夜晚所做到的一般:西部明星队以148-143击败东部明星队,科比也砍下37分14个篮板3次助攻3次抢断,第四次捧起全明星赛MVP奖杯,成功追平了先人的纪录。
这就是科比·布莱恩特,是他的信念,更是他取得成功的唯一手段: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他都能保持他那颗旺盛的斗心!不懈地追求胜利,哪怕精疲力竭摔倒在地,他都要义无反顾地再次站起!
记得很多年前,查尔斯爵士曾经说过,科比人生有四个其他人没有的标签:cold、defiant、strong和superb。
如今已经不太能记得那时候查尔斯爵士说的原话,大概的意思就是科比做到了别人做不到,他身上有四个让他可以“人前显圣、鳌里夺尊”的资本——冷、傲、强、绝!
冷
关于科比的冷,我想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他那张万年冰封不动的“臭脸”,在他的职业生涯早期,他更是冷得像万年冰山一般——除了拍宣传照和夺冠成功,你很少见到他笑。终其职业生涯,他也不过是面对媒体、好友或者有些特别的胜利能让他展颜一笑。
但曾几何,我对他却是相当腹诽,因为那时候我大爱的国王被他蛮不讲理的三分球砸得晕头转向的时候,他脸上就是这种表情:紧锁双眉,一副我就像赢、我必须赢、我肯定赢的自信满满样子。总之,笔墨难以形容他的那种情愫,反正很拽很屌,很让人心慌气闷之后,不想再见第二次。
我觉得,只要是他的敌人,恐怕都有这种感觉吧。
但后来我才明白,这才是他的强处!
几乎每场关键的比赛,他的这种性格里天生冷冰冰的东西就会发扬光大,2000年对开拓者如是;2001年对马刺如是;2002年对国王如是,去年对凯尔特人亦如是。
这样很多人都误解他,并有些讨厌他——他们觉得他很“装”,很不近人情,不懂得尊敬前辈:记得有次,刚进入联盟的科比对阵当时已经功成名就的“狂人”斯普雷维尔时,两人在洛杉矶的场边遇到,“狂人”难得心情好地主动打了招呼,科比却不理不睬地从“狂人”身边走过。
这事让“狂人”着实恼怒了好一阵子,甚至还成放过狠话:“别让我在赛场上对位这小子,我会让他一分都拿不到!”两人的下次相遇,最后也以“狂人”头脑发热,连吃两“T”驱逐出场作为最后的结局。
直到“狂人”退役的时候,他仍然对这个事情愤愤不平:如果我说还想在掐一个人的脖子,那这个人肯定是科比·布莱恩特!
至于科比,他在那件事发生之后很长时间之内都未对此做出过任何解释,直到08年,他参加一次访谈节目时候回答主持人一些其他问题的时候,我们才隐约从其中找到了答案:他说,我职业生涯的早期很少和那些不认识的其他球队球员打招呼,因为我觉得他们是我一定要战胜的敌人!
“狂人”的“不幸”就在于,他恰好就在此列。
科比的“冷”的确在职业生涯早期给他带来过很多麻烦,在他还没有取得如今这些荣誉之前,他的那些不近人情的表现,被人认为是自视过高的表现。很多联盟的老一代球员都看他不顺眼,因为这个小子看起来不懂得“礼数”,不会尊重别人,总给人一种“天是王大,我是王二”的感觉。
96年他更进入联盟,队里的前辈范埃克塞尔就公开指责过他对前辈的态度。接下来,他甚至把查尔斯爵士惹毛了,在比赛中就露胳膊挽袖子向给这个眼睛长在脑门上的小鬼一点教训。
98年,他挨了那年刚进入联盟的邦奇·威尔斯一记重肘,并因此缺席了一场常规赛。并在回来不久,又被纽约大妈的“组合拳”重新按回“每日观察名单”。
但这些并不足以让他接受教训。02年,如果不是长腿长手的方德朋克拦住了怒发冲冠的克里斯·韦伯,估计国王和湖人的季后赛就要在当家球星禁赛缺席的情况下进行了。
实际上科比是其他人眼中那个不懂事的小鬼,他是个信念坚定,一心追求胜利的人。在这样的人眼里,很多和胜负无关的东西都不再重要,他们要得是胜利的喜悦,是万人朝拜的山呼海啸,是洗尽铅华的卸甲归田。
而那些和人际交往有关的东西,在科比的眼里看来有点可笑——本来就是一会就要战场上分个高下、拼个生死的对手,此刻还有把酒言欢、互诉衷肠的必要吗?
这种心态在他年轻的时候尤甚,当然这很正常,几乎每一个意志坚定的年轻人都会固执地把人生的目标放在一处,他们以为这样他们会所追求的目标更加接近,只要能力足够,就肯定会达到目标。
只是,事实并非如此,很多时候成功需要的很多看起来和能力并无必然联系的东西:资历、人气、运气……不一而足。
是以,当时的科比尽管冷得掉了渣,能力也让人不能不认可。但他仍然不是联盟的NO.1,甚至连球队老大都不是——他前面永远站着大号的美国警察,那个叫做沙克·奥尼尔的洪荒巨兽。
而现在,已过而立之年的科比,似乎已然冷峻,你仍然很少能看到他笑,那种赖呼呼溜到你面前、贱出水的笑嘻嘻可是绝无仅见。但他却远比年轻的时候成功,这一方面归功于他多年勤奋拼搏的结果;一方面也因为,他成熟了,比少年时老成了很多,能够很好地处理和其他球员的关系——他获得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就连当年和他结梁子的老棒子们也开始和他和解。
查尔斯在TNT甚至开始帮他说话,尽管仍然是“欲抑先扬”、接着科比捧恶自己路子,比如:科比这场真不错,现在也不错,是联盟的当家花旦。但是吧,现在的联盟,哎,和我们那会儿简直没法比……是不是,肯尼(巴克利的解说搭档,休斯顿球星肯尼·史密斯)?
傲
小时候,老爸总教育我一句话:人不可有傲气,却不可无傲骨。
我不知道,美国人是不是也有类似的格言教育他们的孩子。但是我相信,老布莱恩特一定这么教育过科比,科比的骄傲几乎是全世界人所共知的事情。
当然一开始谁也没办法就把傲气和傲骨取分的那么好,尺寸拿捏到位。所以科比开始的骄傲,多少有点目空一切的味道。
不过,他当时确实有这个资本。
科比1978年8月23日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后来这事成了他和费城人民之间的心病:01年总决赛,他和沙克联手做掉了费城76人队,这让他每次回费城打比赛,都要迎接满场的嘘声。
其实我不觉得费城人应该这样,谁让你们当时手握着状元签却不选人家来的。
科比的父亲老布莱恩特也曾经是NBA的一员,只是和科比相比,老布莱恩特的成就就有点那么不值一提了。在NBA短暂效力8个赛季,却换了三个东家:费城76人队、圣迭戈快船队、休斯顿火箭队效力。职业生涯最好的赛季也不过11.6分5.4个篮板球。
科比三岁的时候就开始学习打球,小时候还在意大利呆过一段时间,后来他曾感慨地说如果当时不是全家回到了美国,他就会向足球领域发展了。
当然,如果他当时真的这么选择了,我们就是去了一叫做“科比·布莱恩特”的篮球传奇。
早在科比高中时期,他的篮球天赋就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了:在位于费城郊区的劳尔梅里恩的劳尔梅里恩高中,科比凭借惊人的高中生涯赢得了全美国的认可。作为一个新人,科比就可以在学校(三年级和四年级)篮球队出任首发。科比在高中二年级时是由他的父亲执教的。尽管在他的第一年球队很平庸,但在接下来的三年里科比打满了所有的5个位置,并率队取得了77胜13负的纪录。
1995年,在adidas ABCD训练营,科比获得了高中生MVP奖。在高中四年级时,科比带领球队拿到了50年来第一个州级冠军。那个赛季,科比场均30.8分,12个篮板,6.5次助攻,4.0次抢断和3.8次盖帽在联赛中所向披靡,他带领劳尔梅里恩高中取得31胜3负的战绩,值得一提的是高中生涯结束后,他超越了威尔特·张伯伦(Wilt Chamberlain)和莱昂·西蒙斯(Lionel Simmons),以2883总分的成绩打破了宾夕法尼亚州东南地区的高中得分纪录
凭借在这一年中无人可挡的表现,科比拿到了好几个奖项,包括奈史密斯年度最佳高中生球员、佳得乐全美年度最佳高中球员、麦当劳全美最佳阵容、今日美国全美第一阵容球员。科比的高中篮球教练格雷格·唐纳(Greg Downer)对他的评价是“具有统治力的全能球员”。
那时候,科比就萌生了高中毕业就进入NBA的念头,要知道在那个时候这样的选择有些疯狂,因为在最近的20年里,只要一个人完成了这样的壮举,那个男人叫做凯·加内特。
但,科比还是决定了这么做的,他对自己足够自信,这是他骄傲的地方,他相信他可以创造历史,事实上,他也做到了:96年夏洛特黄蜂在首轮第十三顺位选中了科比,尽管之后他们不开眼地将这个未来将统治联盟十年余年、历史上最好的SG之一送去了洛杉矶。但科比仍然创造了历史,他成了历史上第六位从高中就直接进入NBA的球员。
在科比的新秀赛季,他大部分时间作为埃迪·琼斯和尼克·范·埃克塞尔的替补登场。当时他成为NBA历史上最年轻的出场球员(该纪录后来被队友安德鲁·拜纳姆打破),同时他还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首发球员。最初,科比的出场时间很有限,但随着赛季的继续,科比逐渐得到了较多的出场时间,赛季结束时,他的场均上场时间达到了15.5分钟。
1997年全明星赛,科比参加了扣篮大赛,并夺得了冠军,18岁的科比也成为了NBA史上最年轻的扣篮大赛冠军。凭借整个赛季的优秀表现科比和同样是替补的队友特拉维斯·奈特一同入选了NBA最佳新秀阵容第二阵容,并且成为最年轻入选最佳新秀阵容的球员。
该赛季的最后一场比赛,科比在最后的关键时刻投出三记三不沾(air ball)。他先是在第四节的比赛中他投失了赢下比赛的一球,又在加时赛的最后一分钟投丢了两个扳平比分的三分球。就这样犹他爵士队在季后赛第一轮击败了湖人队。
沙奎尔·奥尼尔在几年后曾评论道:“(科比)是唯一敢在那种时刻采取那样投篮的家伙。”
这些暴露了科比当时的心态,他足够骄傲,并且相信自己可以在关键时刻投中那样的皮球,但他仍然被人诟病,因为那个时候,可能把球传给空位的队友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没关系,这就是科比,永远的自信满满,那几记三分球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他日后投中了越来越多的绝杀——这让当年的莽撞看起来是那么的值得。
08年常规赛绝杀萨克拉门托的比赛之后,科比曾说过,如果没有那些年投失的那些绝杀,就没有今天投进的这一球。
这个时候的科比看起来比当年安静了很多,也不是那个没到关键时刻就热血沸腾毛头小子了,很多时候在比赛的关键时刻,他冷静得像个杀手,可以审时度势做出最接近胜利的选择。
但他仍然是骄傲的,不同的是,岁月的洗练,让他收敛了年轻时候肆意外放的傲气,洗髓沉匿成了骨子里深刻的骄傲。这个时候的他,不再在场上大声张扬,或者做出一些只属于青春的骄傲神情,更多的时候,这些骄傲是从他眉宇间流露出来的自信——这自信缘于他多年的成就和那些用汗水拼搏来的荣光。
强
“除了迈克尔,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任何一个得分后卫可以和他媲美!”
——菲尔·杰克逊
这是禅师给爱徒最好的认可,事实上却也如此,翻开联盟浩瀚的历史画卷,你还能找到任何一个可以和科比媲美的SG吗?
乔·杜马斯?如果他身高能再高一些,拿过得分王的话有可能。
厄尔·门罗?他的确是个“上帝都不敢单挑的天才”,不过他还算在组织后卫的位置上更合适,另外他不够全面,最起码在篮板上他无法媲美科比。
克莱德·德雷克斯勒?滑翔机的确可以和科比一教高下,但他的运气差了点,终生被帮助压制,手上仅有的一枚戒指还是在休斯顿给大梦打下手时赚到的。
阿伦·艾弗森?一米八三小个子是个悲情英雄,他最接近总冠军的一次就是倒在了科比的面前,但他也许能在人气和很多方面超越科比,但有点仓促的职业生涯和两手空空的荣誉是他的硬伤。
得啦吧,你知道这些人真的没有一个人能够和科比相提并论,不仅仅因为科比的荣誉,也因为科比的努力。
“尽管,我一点都不喜欢布莱恩特但我仍然得承认,他的确是历史可以排在前三的得分后卫。”当查尔斯爵士那大嘴都不得不认怂的时候,我们还坚持个什么?
科比就是这个年代最好的SG,没有之一。
看看科比这些年交出长长的成绩单吧,那里有着最好的答案:
21世纪头10年最佳NBA球员;5次NBA总冠军;2次NBA得分王;2次总决赛MVP;1次常规赛MVP;4次全明星赛MVP;13次全明星;8次NBA第一阵容,2次第二阵容,2次第三阵容;8次NBA最佳防守第一阵容,2次第二阵容;
如果这些还不足够,那么看看单场81分的神奇表演吧,那里是他职业生涯里的精华所在:投篮、突破、三分、低位背身、上篮、投篮、抢断、封盖、助攻、篮板……所有和篮球有关的技术,他都可以信手拈来。
他不是詹姆斯倚仗厚厚的胸肌,突破生猛,投篮不着调;他也不是德维恩·韦德,风驰电掣的速度掩盖不了远距离投篮的硬伤;他更不是文斯·卡特,缺乏一个一定要胜利的雄心。
他是科比·布莱恩特,一个NBA游戏里各项数值都均衡强大的存在。
每个夜晚,他都不知疲倦地贡献着精彩的比赛,热情地向洛杉矶人们展示着属于他的一切:你可以见到他凶狠地撕开对方的防线,犀利地突入JQ翻身暴扣;也可以看见他冷静从容地在三分线外游弋,等待最佳机会给予地人见血封喉的致命一击;更能看到他穿花绕步地躲开防守队员的阻截,升上半空,就在你凶狠地准备向他扑去的时候,他却轻灵地在空中一闪,那么自若地一挑,便将皮球放入篮筐。
当然,他有时候也有点固执:无数次打铁之后,他仍然坚定不移地投出皮球。仿佛那些清脆的砸筐声并不能撼动他的心智半分。
但总体上来说,他是个强大到完全无解的球员,他的技术没有缺陷,他的视野没有视角。更可怕的是,他勤奋,他三十多了却没有半点状态下滑的趋势。他坚强,轻伤不下火线,你可以将他按到在地,却不能阻止他再次站起。他要强,他只要胜利,其他的一切都视若无睹,如果你阻挡他的去路,他就会冲上去一定要把你推开!
这就是他,科比布莱恩特,历史上最强大的SG,当然如果没有帮主的话,那么仍然是没有之一。
绝
如果你去问问那些美国篮球专家,问问那些坐在办公室里喝茶水看录像的球队经理,问问那些在赛场上经常绝杀与被绝杀的球员,或者你站在大街上,随便去问个谁。
比赛的最后一刻,2分落后,他们愿意让谁来投最后一球?
我相信科比·布莱恩特将会以压倒性优势胜出。
而且是最近十年里的任何一年!
事实上,也是这样——在本赛季关于这个问题的经理投票中,科比拿到了79%的票数,连续第九年以巨大优势胜出。
也没有其他人能真的与他抗衡。
当然,有人会举出相反的例子,他们并不认为科比在关键时刻足够出色,因为科比总让对方关键时刻的防守变得非常容易:只要看住这个家伙就够了!
还有一些例子:1999年,他在季后赛第二场投丢了那个三分球使得湖人错失总比分扳平的机会。而在2002年对阵国王的第四场季后赛中,他又投丢了那个能打平比分的球(在球弹到埋伏在三分线外的罗伯特·霍里投入三分绝杀之前)。而那个系列赛的第七场,他又投丢了一堆能够在常规时间就解决比赛的球。
在2003年对阵森林狼的季后赛第三场,他又在加时赛投丢了两个关键球,然后湖人输掉了这场比赛等等。
我可以跟你列出详细榜单,但太长了。在季后赛的最后24秒钟,科比投出了最多的三不沾。而他投出打平或者反超球的比例只有不到30%。事实上,他在季后赛可没命中过太多这种球,从2008年开始,包括在2009年对着爵士及魔术的关键时刻投丢,以及去年季后赛雷霆和太阳的那两场。而且他去年总决赛第七场第四节才四投一中。
不管你怎么定义关键时刻 —— 第四节或者加时的最后五分钟或者是最后的24秒 ——也不管你怎么定义评判标准——不管是命中率还是进攻效率还是David Barri提出的对胜场的贡献值公式。结果都是一样的:科比跟其他球员在关键时刻的命中率其实差不了太多。
曾经有人仔细翻了翻过去15年的NBA数据——纵观科比整个职业生涯,包括常规赛和季后赛——发现在最后24秒,当湖人打平或者落后一两分的时候,Kobe一共出手了115次。他投中了36次,投丢了79次。
数据说明,他绝不是那种百发百中的关键先生。
好吧,但那也只是数据。
因为关键时刻球员的命中率都不能和正常时候的命中率相比的。包括我们的神射手阿伦先生也不能例外:所有人在关键时刻的命中率都要低于常规时间。
没什么,这是正常现象,当你要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决定比赛最后的胜负,你的心理压力可是相当巨大的。哪怕你是迈克尔·乔丹,也会在总决赛的最后一场最后一秒钟皮球出手的那时刻手心出汗的,这是人之常情:就像有人拿着枪指着你,让你回答一个问题,答不上来他就开枪一样。
你肯定会慌张,会迷糊,甚至窒息的。
然后的结果就自然是答错了OR命中率下降。
所以我觉得那命中率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每个人都会犯的错误,就不是错误。
科比生涯第一次的绝杀,是在1999年季后赛的第一战:科比用一次突破博得的罚球,在他罚中两球之前,老迈的皮蓬犯下了错误,丢掉了皮球。
如果那不是他第一次做出这种在最后一分钟挽救球队的举动——这场比赛是湖人的主场,他们在最后一分钟落后两分,火箭队把时间消耗到还有10秒钟就结束了的话,媒体一定不会像那场比赛那样,将焦点全部集中在费舍尔奋勇抢到皮蓬这次丢球、奥尼尔最后赏给莫布里的大帽、以及皮蓬对裁判的抱怨上。
当7年之后,全斯台普斯为科比庆祝他的绝杀,全体湖人球员凝聚成一个人肉雪球,而迪奥低头走进更衣室的时候,科比当然不会想到系列赛的结局如何,就如同没有球迷想到看上去元气大伤快两年的湖人竟然能把西部第二的太阳逼到1-3绝境一样。
而间断这些年里,他其实投出了很多的绝杀,虽然并非每一次皮球从他手中划出美妙的弧线都是给对方的致命一击。但他也做到足够好了不是。
反正,每次对方的球迷张大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来的时候,科比只是在等待那个必然的结果,在他攻击之前就知道的,只不过有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罢了。
尾声 黑曼巴
黑曼巴,学名黑树眼镜蛇,不过很少上树。分布在非洲中部从刚果盆地到南非高原北部之间,毒液以神经毒素为主,半数致死量每千克体重0.25毫克,一次咬啮释放的毒液100毫克,咬中体型较小的猎物后5分钟内即可令猎物死亡,世界第二长的毒蛇,仅次于以食蛇为生的眼镜王蛇。
和眼镜蛇一样,它能够将上半身高高抬起,伸展颈部的骨骼形成平面;不同于眼镜蛇那样张扬的是,黑曼巴,无论是什么颜色的品种,都没有那么张扬的眼睛花纹,只有看到它张开的口中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黑色,才会知道,自己真的遇上大麻烦了。
黑曼巴的生存格言也是那四个字而已:冷,不被外人亲近;傲,那是必须的,因为他足够强,至于绝,哥们你要知道,战场上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看过二战片的男人都知道。
是以,每一个湖人的对手,当然在走上赛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陷入巨大危机之中——他们要面对的对手够强悍、够冷漠、够骄傲、更够狠——不要指望被怜悯,反正拼命吧。
不过也没啥,输给名满天下的王者,好像没什么好遗憾的,最起码,还能作为王者的对手被后世追忆不是?
总之,黑曼巴就是王者,而他的人生格言也无比简单,只有那么四个字:冷、傲、强、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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