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函数在x点连续,那么是不是说在该点就一定有定义,并且在该点极限存在(即左极限等于右极限)?
2,同济六版高数上,对于导数的定义有这么一句开头:“设函数y=f(x)在点x0的某个邻域内有定义”,这里应当是指在x0点也有定义,即“某个邻域”不包括x0的去心邻域在内。这么讲对不对?
3,同济高数六版P83页有这么一句话:“f'(x0)存在即f(x)在x0处可导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左、右极限都存在且相等。”注意,左右极限都存在,只能说明这点的极限是存在的,没有要求在该点函数是有定义的或者连续的,如P62页讲的间断点出现的条件(3).
这样,大问题就来了。
如果认为1、2两种说法是正确的,也即连续与可导都是建立在某点有定义的基础之上。那么P83页的说法就是不对的。
如果可导的定义中包括了x0点无定义这种情况,即P83页的说法正确。那么请看,在P85页有:“如果函数y=f(x)在点x出可导,则函数在该点必连续”这一句话,就是说可导一定可以推出连续,那么依据P83页的说法,可导的这一点也许是间断点啊。
就是这么个问题,我这个笨脑袋不知道哪里转不过来,希望高手给予解答,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