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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仰望星空 脚踏实地: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振民 ...

热度 1已有 719 次阅读2012-3-1 15:11

                                             仰望星空 脚踏实地

———记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王振民

   王振民 1966年生于河南郑州。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要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方面的研究。提出了完整的关于宪法实施与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制度设计,积极参与“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理论研究与实践。

曾获 “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一等奖、清华大学 “学术新人奖”和“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称号等多项荣誉。曾是唯一一位同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的学术界人士,也是年纪最轻的委员,还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台湾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学术职务。2011年获得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永远不要让法律技巧超越人类美德谦卑的要求,不要忘记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希望同学们既能够沉淀下去,融入社会,又能够超凡脱俗、卓尔不群,时刻牢记心中的道德率,成为法律和道德双精英。”这是2010年7月法学院院长王振民赠给500多名法学院毕业生的寄语,也是他自己从事法律学习、研究和教学20多年的亲身感悟。

每一段经历都是财富

    王振民的童年是在河南省郑州市密县度过的。他酷爱历史和地理,近代中国积贫积弱而又奋发图强的历程在王振民的心里烙下了深刻印记,使他从小就萌生了报效国家的理想。1985年,怀着满腔爱国热情和报国之志的王振民以优异成绩考入郑州大学法律系学习。通过4年的本科学习,王振民打下了坚实的法学基础,并逐渐树立了为法学研究和法治事业奋斗终生的志向。本科期间,王振民撰写的《重建我国的社会控制系统》一文被全国性学术会议采用。1988年秋,王振民以在读本科生身份应邀来京开会,这是他第一次踏上北京这块陌生的土地。他带来了精心修改、手抄10多遍的文稿,这是他的文字第一次变成铅字。

1989年夏,王振民考上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专业研究生。同年9月,他离开家乡,负笈北上,师从我国著名宪法学家董成美教授,开始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王振民开玩笑说:“如果当时清华有法学院,也许就考清华了。”硕士毕业后,王振民放弃了分配到国务院法制局工作的机会,继续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的导师是著名宪法学权威,中国第一部《宪法》、现行《宪法》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参与起草人许崇德教授。王振民的博士论文主方向是研究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1993年~1995年,在导师推荐下,他赴香港大学法学院研究香港基本法。香港严明的法治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切身体会到,没有法治也就没有香港的繁荣稳定。

追忆往昔,王振民心怀感激地说:“任何经历都是财富,不要浪费人生中遇到的挫折和磨难,因为它们都是对你的锻炼。”

投身法律研究

     王振民一直秉持着这样的观念:法治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富有的国家不一定强大,国家要“富”且“强”且“久”,就必须由稳定可靠的法治来支撑。而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据宪法治理国家,法治必须建立在宪法基础上,不可以离开宪法搞法治。宪法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规定的是对人民、国家、民族最重要、最应该铭记的事项,是我们民族历史经验教训的总结。于是,王振民研究宪法,宣讲宪法,呼吁在宪法旗帜下建设法治,推动用宪法规范政治体制改革,致力于社会主义宪政建设。

宪法研究和宪政建设的关键在于宪法的实施监督程序。王振民是中国法学界较早关注、研究宪法实施程序问题的学者。1999年,王振民发表了一篇极具分量的全面论述我国宪法实施的文章,这是第一篇用案例分析法研究中国宪法监督程序的文章。有国外学者认为,这篇文章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宪法学开始从单纯的理论研究过渡到实证研究阶段。2004年,他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着眼于促进和保障宪法实施的专著———《中国违宪审查制度》。

国家统一进程中的法律和政治问题也是王振民一直关注和研究的重要领域,他从读博士起就一直对这个问题进行研究。2000年~2001年,王振民参加了中美富布莱特学者项目,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了一年访问学者。其间,他对自己之前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问题的研究进行了系统性的补充、修改和完善。2002年,王振民撰写的《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出版,这是我国第一部从法律角度系统研究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专著,奠定了他以后在港澳基本法研究方面的权威地位。他还广泛参与了涉台法律问题的研究工作。

身兼多职的王振民牵头参与了国家住房保障法的起草工作。他认为,住房保障法草案将把政策变成法律,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公民居住权,以及ZF在保障人人有其住所方面承担的责任,还将通过法律对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给予保证。王振民还多次牵头组织案例指导制度研讨会,为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出台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建设一流法学院

    1994年春天,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振民应邀参与清华大学法律学科的复建筹备工作。出于对法学研究和教育的钟爱,以及建设一流法学院的夙愿,1995年,28岁的王振民来到清华任教,一头扎入清华法学院的复建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去。

来到清华后,他首先认真研究清华大学和清华法学院的历史,深深被清华优良的传统和教育理念所吸引,被清华独特的历史、被这里的人和事所感动。历史上的清华法学院曾经大师云集、人才辈出,许多名字都与当代中国重大的历史事件相联系。王振民从历史中找到了方位,找到了灵感。在王振民心里,清华法学院的定位应该是:秉承清华百年传统,强调理想和信念教育,培养能够解决当今中国和人类发展中遇到的重大法政问题的一流精英法律人才。这个定位既借鉴了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办学经验,更是对清华和清华法学院办学传统和教育理念的继承发展。

他的另外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筹集办学资金,建设法学院大楼。在学校的大力支持、法学院前几任领导和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清华法学院在国内第一个建立了独立的教学大楼,率先为每位教师配备了独立的办公室,并建设了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等教学设施。直到现在,清华法学院图书馆依然是国内最好的法律专业图书馆之一。

在参与清华法学院复建的过程中,王振民在师资建设方面颇费心力。清华法学院有教师 55人,其中有诸多知名法学大家。教师队伍中,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有23人,83%的教师拥有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经历,这个比例在全国法学院是最高的。王振民认为,优秀的师资是学院最重要的资产,学院要认真对待每一位教师。他还常常借用民商法的术语说,大家相互之间是特殊的“合伙”关系,都是法学院的“合伙人”,对法学院的发展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王振民看来,教师的天职是培养学生,而要衡量一个法学院水平的高低,一是看这个学院对法学理论的贡献有多大,对国家法制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有没有发出自己的声音,有没有形成一整套主流的、关于中国法制建设的理论学说;二是看毕业生在社会上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为国家的法制建设、社会的文明进步作出了什么贡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身为院长的王振民一直以来都主张在培养学生方面下大功夫、真功夫,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注重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和人文素质的培养。他还希望能认真琢磨每一个学生,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1995年复建以来,清华法学院大力引导学生 “入主流、上大舞台”,到国家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作贡献。16年来,在法学院历任领导和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法学院向国家和社会输送了近5000名高端法律人才。法学院毕业生进入基层公共服务部门和国家党政机关工作的人数,连续几年都在全校名列前茅。他们无论人在何地,在何种工作岗位上,无不以解决中国现实法律问题、推动中国法治建设为己任。

2010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复建15周年之际,王振民与全体师生分享了自己对清华法律传统和精神的理解:“清华法学有其独特的品质和风貌,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学术精神。这种学术精神既是对清华百年和老清华法学院精神传统的继承,有长达80多年乃至近百年的历史积淀;也是15年来新法学院与时俱进,不断将清华精神在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中进行演绎、阐释和发展的结果。可以说,清华与法学的结合造就了清华法学独特的价值追求和学术精神。”

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正是出于对高等法学教育事业的挚爱,王振民才会对清华法学院的建设如此全力以赴,如此如痴如醉,如此无怨无悔。王振民常说,建设与发展清华法学院是值得他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从初出茅庐、意气风发的法学新人,到今天成熟稳重、从容淡定、思想深邃的法学家,王振民已经在清华园度过了16个春夏秋冬,“可以读4个本科了”。他已经深深融入了清华。他爱他的学生,爱他的同事,爱法学院,爱清华园的一草一木。2005年,王振民获得清华学术新人奖,他在获奖感言中这样说,他尽管不是清华“土生”,但是在清华“土长”的,是“清华牌”的法律学者,他的一切学术成就都是来了清华以后取得的。清华不仅提供了优良的学术环境,而且提供了发展事业的良好平台。清华以一种特殊方式培养栽培了他,成就了他的事业。

2011年1月25日,由于在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中取得的突出成就,王振民被授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对此,王振民谦逊地说,这次获奖不仅仅是自己个人的荣誉,而是整个宪法学科的荣誉,更是以只争朝夕的精神风貌、为实现“培养中国未来法律精英,为21世纪输送学术大师、兴业英才、治国栋梁”法学教育理念而不懈努力的清华法学院的荣誉。“做出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成果”,则是激励他继续前行的目标。

从年少时满怀远大报国志向到与法学结缘、与清华结缘,再到如今将法学研究和教学作为终身为之奋斗的事业,王振民一直在崇高理想的鞭策下,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地在自己钟爱的领域里辛勤耕耘着。因为他坚信,“法治和教育是中国的希望”。

  来源:新清华 20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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