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说,教育学考研科目共三门:政治、英语、教育学基础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又包括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中外教育史、教育研究方法四个具体方向。其中,教育学原理占100分;中外教育史各占50分,共计100分;这两门偏理论方面,重记忆;教育心理学与教育研究方法倾向于理科性质,重理解和应用。文科考生不用因此而担心,因为,这两门虽然偏向理解和应用,但所占考试的分值较低,且内容不多。
对于识记性质的科目(教育学原理、中外教育史),除了要熟悉教材、形成一定的知识体系之外,还要注意运用记忆规律。
众所周知,遗忘是有规律的,著名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告诉我们,遗忘的规律就是遗忘的速度是先快后慢。很多考生都会有类似的经历,即记得快忘得更快。所以,为避免遗忘,我们在复习的时候就要不断巩固。具体来说,每当你记忆一个新东西时,必须要把之前记忆的知识点再回顾一遍,当要去背下一个知识点时,再把之前的两个知识点再巩固一遍,以此类推。长此以往,你就会发现,你的识记效果远比想象的要好得多。此外,记忆也是有规律的,就像小时候的死记硬背,大家都有背诗的经历,小时候,在我们还没有完全理解诗是什么的时候,我们被强迫记忆很多的诗词,但是我们现在还是熟记于心。这种不断的口头上的强化实际上也验证了巩固对记忆的重要性;此外,即使我们对小时候记忆的课文并不能完全背出来,但我们很清晰的记得首句和末句。这就是首因和近因效应,就是说,往往最开始和最末尾的东西容易记住。这是心理学上经过研究证实的一个规律,因此,为避免遗忘和更好的记忆,我们就要经常变化记忆的顺序。我们知道,教育学考研的科目识记内容居多,且教育学统考的主观题占的分值较大,简答题总是条理清晰,答案以4—5条为主,因此,在这种答案要点多的主观题中,我们在识记的时候,就要不断变化记忆的顺序。例如,简述教师的权利,可能教师的权利有5、6条,你第一次记忆的时候是按照原始顺序来记忆,第二遍就合上书再回忆一遍,可能你第二遍记住的只有第一条和最后一条,第三遍你就可以换个顺序来记忆,比如从第二条开始记,2-3-4-5-6-1,这样子记了一遍,合上书之后可能你又记住第二条了,以此类推,这样重复巩固几次,识记的效果就有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