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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日1989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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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若扣 2012-5-17 23:22
ayala911 : 最近光玩,好久不学法律了,有点生疏。 第一个:不成立犯罪中止。投毒罪是危险犯,有现实危险就既遂,是否照成危害后果不管。所以即使他去投案也不能成立犯罪中 ... 第一个确定了; 第二个从你的解释看,我有一点得消化消化:在部分共同犯罪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仍可成立必要的共同犯罪。 主犯与首要分子不等同我理解了; 谢谢! ...
米若扣 2012-5-16 23:12
前辈我来打扰你了..两个问题 危险犯既遂之后在危害结果发生前可以成立犯罪中止吗,就是配套上除夕夜在饭店投毒又投案的案例;我个人认为既然中止与既遂并列为犯罪中止的停止形态,既遂是排斥中止的认定的;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法291条;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配套认为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如果仅处罚首要分子,若仅一人,则无区分主犯之必要,也不成立共同犯罪,我哪里理解错了呢. 望闲暇时候给予解答,多谢.. ... ...
hijbg 2012-5-6 13:54
你的政审表收到了没有?
米若扣 2012-3-16 22:31
ayala911: 是啊。你的时间很充足,好好准备。有不明白的地方问我,我会尽力帮你的。
泪奔~前辈你会有好运的。最近真的很苦啊,等我熬过这段时间梳理梳理,一定向您请教。
米若扣 2012-3-16 22:22
ayala911: 哈哈,是啊。还有一星期,心烦,学不进去啊。你是明年考法硕?
再忍一忍就幸福了。嗯,在漫无天日地备考呢。
米若扣 2012-3-15 12:46
ayala911: 哇,maki.米若扣,miracle的谐音?
是的 前辈你也喜欢堀北啊,复试准备的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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